您好:
我是恒大阳光半岛3号岛2栋301业主,购房合同约定2020年7月底交房,但因为恒大方面资金问题迟迟,工程已停工半年之久,迟迟无法交房,经实地查看,房屋装修未按合同约定施工,为确保房屋质量及约定装修标准,降低业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之目的,建议如下:
由寿县新桥管委会牵头,新桥管委会、恒大公司、3号岛施工监理单位、3号岛业主代表四方组成工程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督促恒大公司尽快复工,并就延期交付违约责任与业主达成书面协议;
2.就工程质量及装修标准,有权要求施工方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并定期实地查看验收;
3.待3号岛完成实际交付后,本小组职责即履行完毕,小组自行解散;
4.房屋完成交付后,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以上建议,恳请领导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