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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宾阳豪庭小区道路消防安全隐患等整改问题
England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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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你们好。本人是寿春镇宾阳豪庭小区的一名业主,近日,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张贴关于小区道路消防安全的相关公示,如下图。首先,作为普通小区业主,感谢贵局对关系到小区居民切实人生安全的道路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关心检查。本小区道路路面较窄,路面停放机动车及电动四轮车后确实严重影响到居民出行及道路消防安全。本人有几点问题想向贵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1. 是否是向公示牌通知所示:本小区物业是否是接县应急管理局通知,进而要求业主租或买小区昏暗漏水且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地下车库车位?(本人买房时已购买车位)
2. 支持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对不按要求规定的部分业主乱停乱放问题进行治理。但本小区物业及社区人员多年来治理类似问题从未成功,如本次再次未治理成功,能否向贵局进行持续反映,督促整改?如可以,烦请留下贵局相关电话等联系方式进行反应。
3. 本小区存在多项危及居民生命安全隐患如路面道路长期被机动车占用影响消防通道、地下车库脏乱差且消防设施应急灯损坏、单元门通道楼梯楼道灯光应急灯几乎全部损坏、高层消防通道连廊被私人物品占用、电动车飞线充电等多处问题能否请贵局督促物业整改到位(业主已向物业多次反应,物业未能整改)。
4. 如小区物业实在无能力保证居民生活正常安全有序运转,作为监管部门之一,县应急管理局能否根据现实检查情况撤销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资质?
5. 希望贵局能够持续监督小区相关安全隐患,关心居民生命安全,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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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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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24-03-12 10:32

尊敬的业主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应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反应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联合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大队、寿春镇、社区和物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现场核查,我局未要求物业公司发布关于地下车库车位租买的任何通知。目前已要求物业公司移除相关公示牌。
       2.我局拟于近期向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大队、寿春镇移交督办相关问题,并持续关注整改情况。根据“三管三必须”及属地管理原则,对于小区消防隐患及问题请向消防救援大队、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小区属地乡镇直接反映。我局负责安全综合协调等工作,不直接负责该领域的具体安全监管。
       3.经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等单位督促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4.小区物业的安全监管部门是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资质、物业更换等问题请咨询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0554-4021273)。
       5.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压紧压实房产管理、消防等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督促物业公司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以致电:0554-4020181,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