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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请教提租补贴事
cwp016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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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有关领导好!      寿政办[2021]12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以退休金为基数发放。退休后的1-2年,退休金是预发的,提租补贴以预发数为基数计发。正式的退休金核定后,会按核准的金额发放退休金并补足预发部分的差额。请问:补发的差额,也是退休金,也应补发提租补贴。如果不予补发,是否合规,是否另有文件规定,请指教!打扰了,谢谢!

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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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24-07-10 09:56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提租补贴的通知》(寿政办[2021]12号),提租补贴按上年末工资收入的5%发放,其中在职人员以上年末工资收入的5%为计发基数;离休人员以上年末基本离休费与生活补贴之和为计发基数;退休人员以上年末养老金为计发基数。暂不考虑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