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桥国际产业园多次道路建设及其它项目招标,其主体招标人都是新桥国际产业园财政局,联系人则是财政局领导程局长。这样的挂名请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不都是以重点局或者建设发展局为主体。如果以财政局,那财政局是否符合园区建设方面的主体单位。 请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领导回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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