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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咨询房产过户问题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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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楼主

我在北街(靠近北门口的东侧)有一商品房,办理有“房地产权证”, 目前我已经搬出老城区,在新城区居住,该房屋有意出售,但是前几天我到城南小区的不动产交易中心咨询过户问题的时候,不动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我,该房屋不能过户,说是土地问题。但是我们在2001年的时候就办有“房地产权证”,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能过户?请给与解答,并告知如何才能够过户。感谢回复!

寿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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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沙发
跟帖时间:2020-08-14 15:45

网友你好!你预出售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5  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6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7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8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你所反映的问题不是很具体,2001年取得的是房屋所有权证,没有说清土地的权属来源情况,请携带房产证及相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到我单位申请。
寿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