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上下班经过大转盘的时候,朝南的路口总有两三个交警站那,他们眼皮子底下骑电瓶车的无所畏惧地走机动车道,丝毫不见交警制止,依然背着手在那聊天。我个人觉得作为执法者,对眼皮底下的违法行为视若不见,本来应当履行这种法定作为义务且有能力履行而不去履行,这是否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我想这并不是公安局和交警大队的初衷,希望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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