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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镇:农民拆迁安置问题
wcc855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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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领导您好: 我是寿县寿春镇古城村村民,目前家里处于蓄洪区政府要求拆迁,有几个问题想请解答一下老百姓疑惑。

1.拆迁安置是否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2.镇政府拆迁办宣传的补偿安置政策是否能代表是级或市级的政策?

3.镇政府要求先腾空后选房再签协议是否合法,不给先签协议怎么能保障老百姓的权益?

4.镇政府拆迁办的做法是否有违反国家规定的地方?希望能给老百姓解答一下,老百姓希望看到的答复是切合实际,真正能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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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22-03-22 10:38

尊敬的寿州论坛网友,您好。

经了解,开展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依据《寿县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资金保障按照“中央和省补助一点、市县财政奖补一点、项目资金整合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原则进行筹措。村民缴纳的款项是严格按照市县要求收取,作为居民迁建筹资款,待村民搬迁选房后结算时多退少补。房屋腾空以拆迁公司开据的腾空证为准,按照“先腾空、先验收、先选房、先签协议”的原则进行,以腾空证顺序号依次选房。     

寿春镇政府工作人员于2022年3月11日电话联系您并反馈,您表示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联系寿春镇,联系电话:0554-4039702。